北京院前搶救費醫保報銷
發布時間:2017-03-23 11:16:32
北京院前搶救費醫保報銷(供圖/華蓋)
北京市發改委、衛生計生委、人社局發布《關于印發本市院前急救有關項目價格的通知》,院前危急重癥搶救費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報銷范圍。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將現行“隨車出診費”項目規范為“院前危急重癥搶救”項目,價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變,并由個人自費改為納入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報銷范圍。其中,危急重癥是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危及生命、不采取搶救措施難以緩解的疾病,如心臟驟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發嚴重創傷等。40元包含現場診察、防護、途中護理和人員監護費用,現場實施的其他檢查、治療、檢驗等項目及藥品、血液費用按相關規定另收。救護車使用費在醫保類別中屬于丙類,是自費項目。但在工傷保險類別中屬于甲類,可以報銷但僅限于支付工傷發生當日因急救發生的救護車使用費。
《通知》規定,自5月1日起,救護車使用費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增7元,取消空駛費和返程費。如果同時接送2名及以上的患者,按照患者人數平均分攤救護車使用費。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因為自身原因,拒絕使用已經到達現場的救護車,需要繳納50元救護車使用費。救護車輛必須安裝計價器,計價里程以計價器為準,市民如果發現救護車輛無計價器,可以拒絕繳費。無論城區或者郊區,無論“120”還是“999”,都執行同一標準。 以上就是關于“北京院前搶救費醫保報銷”的內容,希望大家看的開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夠積極的分享本網站,讓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北京院前搶救費醫保報銷”內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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