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藥少繳稅款567萬 公司稱純屬技術細節
10月12日,財政部發布會計信息質量檢測公告(第二十一號),指出在大部分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健全有效的同時,也仍有部分企業執行《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不到位,存在不少問題。其中就提到了貴州益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600594.SH,以下簡稱“益佰制藥”),指出其存在未有效執行會計準則、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益佰制藥董秘辦對此表示,問題其實并不嚴重,只是因為公司的統計口徑與財政部的要求不一致,純屬技術細節問題。
而對于益佰制藥無依據預提監測費,公司董秘辦回應稱,是由于公司與財政部的理解不一致造成的。公司的做法并不違規,也不存在任何實際的影響。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將產品監測費納入成本核算中,將稀釋公司盈利能力,一般說來,產品的售后服務也很難歸入產品成本中。
會計違規為統計口徑問題?
在財政部公告中,益佰制藥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公司存在資產不實5530萬元,所有者權益不實5502萬元,成本費用不實4214萬元等會計違規問題,少繳各項稅款567萬元。其中:該公司將2008年銷售收入1416萬元推遲計入2009年,將2009年銷售收入1730萬元推遲計入2010年;2009年無依據預提產品監測費8481萬元,并從中違規列支市場費用、應急費等支出。
分析人士指出,益佰制藥少繳稅款的行為是挑戰監管機構權威,公然逃稅的行為,應當嚴厲處罰。
據了解,益佰制藥這次涉及的問題包含22個小問題,大多比較零碎。從財政部公布的信息來看,公司在數據的匯總與歸納方面,存在嚴重問題。不過,公司董秘辦對此解釋為,問題其實并不嚴重,公司并不存在故意隱瞞事實、刻意扭曲經營狀況的用心,而只是因為公司的統計口徑與財政部的要求不一致,純屬技術細節問題,對公司的實際利潤、經營狀況等并無影響。比如,公司將2008年的銷售收入推遲計入2009年,而又將2009年的計入到2010年,這都只是因為公司的統計與財政部的要求之間存在時間差問題,實際收入并沒有變化。事后,公司按相關要求進行了整改,也獲得了財政部的認可。
公司的這種解釋且不論能否說得過去,就其統計口徑與財政部的要求不一致,本身似乎也說明了問題。財政部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核查,卻曝光出公司的數據不符要求,只能說明益佰制藥的技術統計不規范。
而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披露的數據信息不可靠的話,投資者所獲得的信息就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實際情況,很容易對投資者產生誤導。
有投資者甚至表示,提供不可靠的經營數據,還不如不提供任何數據,投資者同樣都蒙在鼓里,而且更容易失去警惕。
無依據預提產品監測費
在財政部曝光的問題中,益佰制藥無依據預提產品監測費8481萬元,并從中違規列支市場費用、應急費等支出。
對于這個問題,公司董秘辦回應稱,這也是由于公司與財政部的理解不一致。公司認為由于藥品行業的特殊性,涉及到公眾的安全,必須實時對可能存在的不良品進行監測,銷售人員對這些不良品進行跟蹤,實際上仍然屬于在生產過程中對產品的跟蹤,因此應該納入生產成本計算中。但財政部則指出,公司這種做法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據,因此只能納入銷售費用中列支。
雖然公司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整改了,但公司董秘辦依然表示,公司的做法并不違規,也不存在任何實際的影響。其實,益佰制藥對于市場費有著明確的開支明細,其中2009年的市場費是12000萬元,2010年是12600萬元,2011年上半年顯示的是14960萬元。2011年上半年市場費的激增,公司解釋道,這是由于已將監測費一部分納入市場費中,而在此前公司一直將監測費算入應付款中,作為成本進行核算。
對于益佰制藥的這種做法,業內人士也表示有些費解。將產品監測費納入成本核算中,將加重公司的成本代價,攤薄公司的利潤率,稀釋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且,一般說來,產品的售后服務也很難歸入產品成本中。
實際上,就公司的納稅要求來看,“應稅所得額=當年收入總額-當年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在這個公式中,成本與費用二者之間的模糊計算并不會對公司的應繳稅額產生實質影響。但是,我國的所得稅法規也規定,“應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而準予扣除項目金額為符合稅法規定的當年準予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因此也稱為“法定扣除項目金額”,而這與“當年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不是同一個概念。因此,有關人士表示,益佰制藥的行為就可能存在鉆法律空子的嫌疑,而這或許也是財政部指出益佰制藥的做法沒有相關依據的原因所在。 以上就是關于“益佰制藥少繳稅款567萬 公司稱純屬技術細節”的內容,希望大家看的開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夠積極的分享本網站,讓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益佰制藥少繳稅款567萬 公司稱純屬技術細節”內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