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強行結扎 網友疑問:這種影響終身的手術還是自愿進行吧?
近日,胡先生爆料稱今年和妻兒回老家云南省鎮雄縣羅坎鎮過年時,遭當地計劃生育小組強行做結扎手術。對此,記者聯系到鎮雄縣委宣揚部,工作人員稱依照規定每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但胡先生曾有過兩次婚姻,第1次婚姻就育有3個子女,違背國家計劃生育的相干規定,對其進行結扎手術符合規定。
胡先生表示,2月8日晚上7點左右,當時自己在朋友的家里,計劃生育小組的人突然進來把胡先生帶到當地鎮政府。到達鎮政府后,計劃生育小組的人要強行給他做結扎手術。在被扣押進程中,曾遭到對方的“屢次暴力恐嚇”,然后被“強行按上手術臺做了結扎手術”,在此進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毆打和推搡。
胡先生表示,他被計劃生育小組帶走后,家人便報了警。但警方來后卻將胡先生的妻子和兒子帶走,并告知胡先生如果不做結扎手術,就要以擾亂辦公場所為由進行15天的治安處理。
胡先生告知記者,他的結扎手術是在1間辦公室內進行的,并不是是在正規的醫院。胡先生提供的1份做手術開的票據,上面蓋有“鎮雄縣羅坎鎮計劃生育服務所”的章印。
據悉,胡先生的老家在云南鎮雄,戶籍在2015年就遷移至4川宜賓,共有兩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兩子1女,由于違背《計劃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結扎手術,并且繳納了計劃生育罰款,后來兩人在2010年由于感情不和而離婚,法院判決前妻帶兩個孩子,胡先生帶1個。2013年胡先生再婚與現任妻子育有1子。
回應結扎手術符合規定13日下午,記者聯系到鎮雄縣委宣揚部,1位分管此事的熊姓工作人員稱,為胡先生做結扎手術符合相干規定。
熊先生稱,據當地縣委宣揚部的了解,胡先生曾有過1次婚姻,并與前妻育有3個孩子,他的第2次婚姻又育有1個孩子。根據最新計劃生育的相干規定,全面2孩政策實行以后,每對夫妻可以育有兩個孩子,而胡先生第1次婚姻育有3個孩子本來就已違背了規定。“所以羅坎鎮對胡先生進行結扎手術是符合規定的。”
對胡先生所說“有人動手打他”的事情。熊先生稱,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作為公務人員絕不會動手打人,也不會私自關人。熊先生表示,事發時自己其實不在場,但以后問過相干人員,“沒人動手打他,也沒說過要挾性的話。即便有人說了,我相信也只是那末1說,不會真的就那末做。”
對手術地點問題,熊先生稱,每一個鄉鎮1般都設有計劃生育服務所,醫療條件符合規定,里面的醫生也有規定的資歷證。“結扎手術畢竟是有畢生影響的,我們不可能在辦公室完成,也沒有醫生會冒風險接這樣的手術。”
而胡先生對鎮雄縣羅坎鎮是不是具有為其做結扎手術權限的懷疑。熊先生回應稱,依照規定,活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為主。“在這1點上,我們也是符合相干規定的”。
說法結扎手術應自愿進行記者查詢2017年《云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發現,其中第210條規定,夫妻1方或雙方為再婚的,再婚前雙方依法生育子女或依法收養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1個子女,但復婚夫妻除外。另外第3102條規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技術服務機構負責指點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合的避孕節育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對不符合規定懷孕的,應當及時幫助其采取補救措施。
原國家計生委專家委員梁中堂表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對每對夫妻生育孩子的數量做出了規定,也給出了相應的嘉獎措施和法律保障。市民應當在政策規定下進行生育計劃,但是法律并未規定節育措施可以被強迫履行,結扎手術應當在保證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實行,在當事人不甘心的情況下不應當采取強迫措施。
原標題:云南男子被計劃生育小組強行做結扎 當地稱手術合規
來源:網易新聞近日,胡先生爆料稱今年和妻兒回老家云南省鎮雄縣羅坎鎮過年時,遭當地計劃生育小組強行做結扎手術。對此,記者聯系到鎮雄縣委宣揚部,工作人員稱依照規定每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但胡先生曾有過兩次婚姻,第1次婚姻就育有3個子女,違背國家計劃生育的相干規定,對其進行結扎手術符合規定。
胡先生表示,2月8日晚上7點左右,當時自己在朋友的家里,計劃生育小組的人突然進來把胡先生帶到當地鎮政府。到達鎮政府后,計劃生育小組的人要強行給他做結扎手術。在被扣押進程中,曾遭到對方的“屢次暴力恐嚇”,然后被“強行按上手術臺做了結扎手術”,在此進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毆打和推搡。
胡先生表示,他被計劃生育小組帶走后,家人便報了警。但警方來后卻將胡先生的妻子和兒子帶走,并告知胡先生如果不做結扎手術,就要以擾亂辦公場所為由進行15天的治安處理。
胡先生告知記者,他的結扎手術是在1間辦公室內進行的,并不是是在正規的醫院。胡先生提供的1份做手術開的票據,上面蓋有“鎮雄縣羅坎鎮計劃生育服務所”的章印。
據悉,胡先生的老家在云南鎮雄,戶籍在2015年就遷移至4川宜賓,共有兩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兩子1女,由于違背《計劃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結扎手術,并且繳納了計劃生育罰款,后來兩人在2010年由于感情不和而離婚,法院判決前妻帶兩個孩子,胡先生帶1個。2013年胡先生再婚與現任妻子育有1子。
回應結扎手術符合規定13日下午,記者聯系到鎮雄縣委宣揚部,1位分管此事的熊姓工作人員稱,為胡先生做結扎手術符合相干規定。
熊先生稱,據當地縣委宣揚部的了解,胡先生曾有過1次婚姻,并與前妻育有3個孩子,他的第2次婚姻又育有1個孩子。根據最新計劃生育的相干規定,全面2孩政策實行以后,每對夫妻可以育有兩個孩子,而胡先生第1次婚姻育有3個孩子本來就已違背了規定。“所以羅坎鎮對胡先生進行結扎手術是符合規定的。”
對胡先生所說“有人動手打他”的事情。熊先生稱,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作為公務人員絕不會動手打人,也不會私自關人。熊先生表示,事發時自己其實不在場,但以后問過相干人員,“沒人動手打他,也沒說過要挾性的話。即便有人說了,我相信也只是那末1說,不會真的就那末做。”
對手術地點問題,熊先生稱,每一個鄉鎮1般都設有計劃生育服務所,醫療條件符合規定,里面的醫生也有規定的資歷證。“結扎手術畢竟是有畢生影響的,我們不可能在辦公室完成,也沒有醫生會冒風險接這樣的手術。”
而胡先生對鎮雄縣羅坎鎮是不是具有為其做結扎手術權限的懷疑。熊先生回應稱,依照規定,活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為主。“在這1點上,我們也是符合相干規定的”。
說法結扎手術應自愿進行記者查詢2017年《云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發現,其中第210條規定,夫妻1方或雙方為再婚的,再婚前雙方依法生育子女或依法收養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1個子女,但復婚夫妻除外。另外第3102條規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技術服務機構負責指點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合的避孕節育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對不符合規定懷孕的,應當及時幫助其采取補救措施。
原國家計生委專家委員梁中堂表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對每對夫妻生育孩子的數量做出了規定,也給出了相應的嘉獎措施和法律保障。市民應當在政策規定下進行生育計劃,但是法律并未規定節育措施可以被強迫履行,結扎手術應當在保證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實行,在當事人不甘心的情況下不應當采取強迫措施。
原標題:云南男子被計劃生育小組強行做結扎 當地稱手術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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