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和田生育保險政策呢
2017年和田生育保險政策
【摘要】據了解,和田地區根據國家和相關的政策條例,對生育保險的相關事項做了調整,其中調整了生育保險的政策方案。該項政策的調整有利于完善生育保險保障制度,同時也能緩解和田女性職工因生育而帶來的部分經濟壓力。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2017年和田生育保險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么吧!
確定生育保險的繳費費率
屬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繳費率為0.3%;各類企業以及其它非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繳費率為0.8%。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必須以單位整體參加生育保險(除退休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外)。生育保險費繳納基數與當年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一致,參保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退休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逾期仍未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放寬生育保險報銷的標準
此外,區人社局發出《關于改進女職工生育津貼申領發放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晚育女職工申請增加生育津貼的,無需再提供《獨生子女光榮獎勵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對該證書實施審核。《通知》規定,晚育女職工申請增加生育津貼的,無需再提供《獨生子女光榮獎勵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對該證書實施審核。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確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產假期間的工資高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生育津貼標準的,應將差額部分按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足額發放給女職工本人。
而為11—13年級編寫的當代史 慧擇提示:綜上可知,2017年和田生育保險政策不僅確定了行政事業單位的繳費費率和普通企業單位的繳費費率,還進一步放寬了生育保險報銷的標準。其中,行政事業單位繳費率為0.3%,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繳費率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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