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死亡3年 網友:辦理死亡證明需要哪些手續?
2017年2月11日訊,自己1直在外打工,活得好好的,每一年春節也都回老家,怎樣村里就給自己開了個死亡證明呢?戶口也被注銷了。今年20歲的熊小梅怎樣也沒想到,在老家瀘州古藺縣雙沙鎮河屯村天橋9組,自己已被“死亡”3年多了,如果不是2016年年底,曾祖父到派出所更換戶口簿,直至現在,熊小梅可能都不知道,戶口已被注銷多年。
熊小梅已被“死亡”3年多了更換戶口簿:誰注銷了曾孫女的戶口?
2016年年底,因戶口簿太過破舊,不便攜帶,熊昭宣前往老家瀘州市古藺縣雙沙鎮派出所更換家中戶口簿。拿到更換后的戶口簿,熊昭宣傻眼了,孫子孫媳婦,加上曾孫曾孫女,家中明明5口人,怎樣最后得手的戶口簿只有4口人呢?
而派出所的回答更令熊昭宣氣不打1出來,雙沙鎮派出所稱曾孫女熊小梅的戶口已于2014年注銷。而注銷緣由是2012年雙沙鎮河屯村開具的1份蓋有村委會公章的死亡名單,曾孫女熊小梅正是在這份名單之列。
被“死亡”了幾年,連家人都不知道具體緣由,關鍵曾孫女1直好好地在廣東打工,每一年春節都有回家,無病無痛,怎樣可以給曾孫女開死亡證明?熊昭宣特別生氣,給遠在廣東的曾孫女說明了情況,2017年的春節,熊小梅比往年回老家更早,就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
村干部:不記得當時蓋過這個章回到老家后,熊小梅1方面張羅著給自己重新上戶口;另外一方面,在熊昭宣的帶領下,挨家挨戶找到了時任村干部,欲問個清楚,但是事情并不是她想象得如此簡單。
訪問過后,熊小梅發現,不論是時任或現任的村支書、村主任和組長都表示,其實不清楚當時具體情況,也不承認自己曾給熊小梅開過死亡證明。
而后,熊小梅前往雙沙鎮派出所索要自己的“死亡證明”,記者注意到,派出所提供的1份死亡名單顯示,1張蓋有河屯村村委會公章的紙上寫明“共死亡57人”,其中包括熊小梅的名字,并有編號199701286861,且其后的括弧內有年份備注,比如2011年、2012年,熊小梅1欄的括弧內年份備注為1998年,記者為此詢問幾位涉事的村干部,該括弧內年份備注代表的意義,他們皆回答“不知道”。
2月10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就熊小梅的疑問分別訪問了涉事的幾位村干部--原村支書何光舉、現任村支書何光軍、現任村長周懷遠和組長何光印,有熊小梅名字的死亡證明出具那年,何光舉、周懷遠、何光印都在任,公章由周懷遠掌管。
但幾位村干部都表示實在不知情當時情況,“好好的村民,我沒必要把她說死了,對我也沒有好處。”周懷遠坦言,雖然公章的確由自己掌管,但他否認名單字跡是自己所為,并稱“有的時候,1份名單可能由各個社提供上來,統1后村上再蓋章。”也不記得當時的自己蓋過這個章。
而鎮河屯村天橋9組組長何光印則稱,自己歷來沒有統計過死亡人口等事,“都由村上統1管理,出證明蓋章。”
熊小梅在當地派出所找到有自己名字的“死亡花名冊”,左上角并蓋有村委會公章。
戶口已重辦誰辦的也不知情春節前重新上戶口無果,大年310這天,熊小梅和父母1起找到了現任村支書何光軍家,希望村上開設證明,盡快將熊小梅的戶口落實,“依照慣例,我們大年初8就要回廣東上班了。”熊小梅說。
何光軍答應了下來,直到大年初10這天,何光軍電話通知熊小梅開證明,熊小梅卻在古藺縣公安局查到,自己的戶口又“稀里糊涂”上好了,村上所有干部依然表示不知情,并不是自己所為,而因沒人主動通知熊小梅,她更沒法得知戶口是誰幫自己上好的。
熊小梅說,戶口是2014年注銷,自己在2013年辦理了身份證,身份證倒1直能正常使用。而為了能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何光軍和周懷遠都1致建議道,這幾天到派出所將這份名單復印1份出來,對照幾位村干部的字跡,“總得給她1個說法的。”何光軍說。
上學6年半停學她赴外地追隨父母熊小梅的身份證上顯示,她誕生于1997年1月28日。2010年11月,13歲的熊小梅停學了,去廣東隨著在那邊打工的父母居住。“那年我剛上初1,爸媽不在身旁,讀書又讀不進去,就干脆不上學了。當年跟我1樣沒有繼續上學的還有10多個同學。”熊小梅就讀的古藺縣雙沙鎮中學,離她們家其實不遠,但是為了待在父母身旁,她放棄了國家賦予她的9年義務教育機會。嚴格地說,她只上了6年半的學。
2012年,本應當升學讀初3的熊小梅,名字出現在了村上開具的“57人死亡證明”花名冊上。那1年,古藺縣從秋季學期開始,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原標題:誰注銷了我的戶口?瀘州古藺20歲少女離奇“被死亡”)
2017年2月11日訊,自己1直在外打工,活得好好的,每一年春節也都回老家,怎樣村里就給自己開了個死亡證明呢?戶口也被注銷了。今年20歲的熊小梅怎樣也沒想到,在老家瀘州古藺縣雙沙鎮河屯村天橋9組,自己已被“死亡”3年多了,如果不是2016年年底,曾祖父到派出所更換戶口簿,直至現在,熊小梅可能都不知道,戶口已被注銷多年。
熊小梅已被“死亡”3年多了更換戶口簿:誰注銷了曾孫女的戶口?
2016年年底,因戶口簿太過破舊,不便攜帶,熊昭宣前往老家瀘州市古藺縣雙沙鎮派出所更換家中戶口簿。拿到更換后的戶口簿,熊昭宣傻眼了,孫子孫媳婦,加上曾孫曾孫女,家中明明5口人,怎樣最后得手的戶口簿只有4口人呢?
而派出所的回答更令熊昭宣氣不打1出來,雙沙鎮派出所稱曾孫女熊小梅的戶口已于2014年注銷。而注銷緣由是2012年雙沙鎮河屯村開具的1份蓋有村委會公章的死亡名單,曾孫女熊小梅正是在這份名單之列。
被“死亡”了幾年,連家人都不知道具體緣由,關鍵曾孫女1直好好地在廣東打工,每一年春節都有回家,無病無痛,怎樣可以給曾孫女開死亡證明?熊昭宣特別生氣,給遠在廣東的曾孫女說明了情況,2017年的春節,熊小梅比往年回老家更早,就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
村干部:不記得當時蓋過這個章回到老家后,熊小梅1方面張羅著給自己重新上戶口;另外一方面,在熊昭宣的帶領下,挨家挨戶找到了時任村干部,欲問個清楚,但是事情并不是她想象得如此簡單。
訪問過后,熊小梅發現,不論是時任或現任的村支書、村主任和組長都表示,其實不清楚當時具體情況,也不承認自己曾給熊小梅開過死亡證明。
而后,熊小梅前往雙沙鎮派出所索要自己的“死亡證明”,記者注意到,派出所提供的1份死亡名單顯示,1張蓋有河屯村村委會公章的紙上寫明“共死亡57人”,其中包括熊小梅的名字,并有編號199701286861,且其后的括弧內有年份備注,比如2011年、2012年,熊小梅1欄的括弧內年份備注為1998年,記者為此詢問幾位涉事的村干部,該括弧內年份備注代表的意義,他們皆回答“不知道”。
2月10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就熊小梅的疑問分別訪問了涉事的幾位村干部--原村支書何光舉、現任村支書何光軍、現任村長周懷遠和組長何光印,有熊小梅名字的死亡證明出具那年,何光舉、周懷遠、何光印都在任,公章由周懷遠掌管。
但幾位村干部都表示實在不知情當時情況,“好好的村民,我沒必要把她說死了,對我也沒有好處。”周懷遠坦言,雖然公章的確由自己掌管,但他否認名單字跡是自己所為,并稱“有的時候,1份名單可能由各個社提供上來,統1后村上再蓋章。”也不記得當時的自己蓋過這個章。
而鎮河屯村天橋9組組長何光印則稱,自己歷來沒有統計過死亡人口等事,“都由村上統1管理,出證明蓋章。”
熊小梅在當地派出所找到有自己名字的“死亡花名冊”,左上角并蓋有村委會公章。
戶口已重辦誰辦的也不知情春節前重新上戶口無果,大年310這天,熊小梅和父母1起找到了現任村支書何光軍家,希望村上開設證明,盡快將熊小梅的戶口落實,“依照慣例,我們大年初8就要回廣東上班了。”熊小梅說。
何光軍答應了下來,直到大年初10這天,何光軍電話通知熊小梅開證明,熊小梅卻在古藺縣公安局查到,自己的戶口又“稀里糊涂”上好了,村上所有干部依然表示不知情,并不是自己所為,而因沒人主動通知熊小梅,她更沒法得知戶口是誰幫自己上好的。
熊小梅說,戶口是2014年注銷,自己在2013年辦理了身份證,身份證倒1直能正常使用。而為了能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何光軍和周懷遠都1致建議道,這幾天到派出所將這份名單復印1份出來,對照幾位村干部的字跡,“總得給她1個說法的。”何光軍說。
上學6年半停學她赴外地追隨父母熊小梅的身份證上顯示,她誕生于1997年1月28日。2010年11月,13歲的熊小梅停學了,去廣東隨著在那邊打工的父母居住。“那年我剛上初1,爸媽不在身旁,讀書又讀不進去,就干脆不上學了。當年跟我1樣沒有繼續上學的還有10多個同學。”熊小梅就讀的古藺縣雙沙鎮中學,離她們家其實不遠,但是為了待在父母身旁,她放棄了國家賦予她的9年義務教育機會。嚴格地說,她只上了6年半的學。
2012年,本應當升學讀初3的熊小梅,名字出現在了村上開具的“57人死亡證明”花名冊上。那1年,古藺縣從秋季學期開始,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原標題:誰注銷了我的戶口?瀘州古藺20歲少女離奇“被死亡”)
鏈接:死亡證明死亡證明是指: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沒法獲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肯定是不是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1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沒法獲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肯定是不是屬于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緣由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發現來歷不明或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緣由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沒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1]
證件
辦理公民死亡注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百度百科)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