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星郭廣昌提案:關注大健康 建議推動人工智能應用醫療
3月3日,在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提交了兩份提案,分別是“關于鼓勵建設以健康為中心的科創綜合體的提案”以及“關于加快建設醫學人工智能支撐體系的提案”。
資料圖
郭廣昌在上述提案里介紹到,2016年《“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健康”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標志,科技創新將為提高國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撐,“創新”和“健康”已經成為我國發展重大戰略。國家政策在鼓勵創新,以創新解決產業升級問題。
為此,他建議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大型生物醫藥企業集團建設以健康為中心的科創綜合體,發揮在創新領域的引領示范作用,培育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以“健康”為中心、“創新”為導向的生物醫藥大型企業集團,進而帶動周邊和上下游企業,形成多企(產)業向示范企業的集聚效應。
同時,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的發展,未來5到10年是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從蓄勢待發到群體迸發的關鍵時期,業界普遍認為人工智能已成為新一輪全球競爭的技術制高點。
醫療健康行業天然可以與人工智能技術相結合。郭廣昌認為人工智能對于加快重大疾病防控技術突破、占據生物醫學相關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的主導權、優化我國醫療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郭廣昌在提案中指出,當前我國醫學人工智能建設仍存在著諸多問題,例如人工智能在健康醫療領域發展程度仍有差距;國外企業領跑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與應用;“產學研”開放創新機制不完善及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制度不健全。
對此,他建議:
(一)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有條件的開放共享;
(二)成立國家醫學人工智能工程中心;
(三)鼓勵和支持具有大規模醫療應用基礎的企業與高校;
(四)加強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安全管理。
以下是郭廣昌委員的提案:
關于鼓勵建設以健康為中心的科創綜合體的提案
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郭廣昌
【提案概述】
為貫徹十八大提出的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號召,2015和2016年,國務院分別又發布了《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進一步明確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具體實施指導意見和政策舉措。
2016年,《“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的發布,也明確提出“健康”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標志,科技創新將為提高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撐。“創新”和“健康”成為我國發展重大戰略,為實現“兩個百年”奮斗目標和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勁動力。
“創新”和“健康”同樣也是生物醫藥企業與生俱來的重大使命。在轉型升級背景下,企業必須持續堅持圍繞民眾健康為中心的創新發展新模式。但在傳統機制下,我們同樣面臨諸多問題,創新研發和市場應用的脫節,多學科交叉創新機制對傳統單向研發模式的顛覆,以及互聯網應用的風起云涌徹底打破了產業壁壘,新時代、新技術和新模式需要我們對傳統生物醫藥企業研發機制提出新的思考。
【提案依據】
產業轉型升級背景下,隨著國家政策鼓勵,產業鏈整合發展已經成為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大趨勢,橫向和上下游的產業協同,推動了傳統圍繞產品的研發模式轉向以“健康”為核心的創新機制。
大型生物醫藥企業集團從藥品研發延伸到醫療器械和設備的創新,從醫藥研發制造及醫藥流通向醫療服務的大健康產業領域拓展,從傳統線下躍進到線上“互聯網+”模式,創新的以“健康”為中心的科技創新綜合體模式已經出現。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明確企業是創新主體以及充分發揮市場導向作用,我們感到,在新條件下生物醫藥企業的以“健康”為中心的科創綜合體模式正是遵循以上精神內涵的結果;科創綜合體也是企業高水平研發機構、完善的研發組織體系,集聚高端創新人才的重要體現;科創綜合體更是培養勇于創新、敢于冒險的創新型企業家和具有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職業經理人隊伍的重要平臺。
對此,我們建議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大型生物醫藥企業集團建設以健康為中心的科創綜合體。通過政策鼓勵,以發揮在創新領域的引領示范作用,有利于培育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以“健康”為中心、“創新”為導向的生物醫藥大型企業集團,并進而帶動周邊和上下游企業,形成多企(產)業向示范企業的集聚效應;通過政策鼓勵,還將有效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引導發揮政府政策作用向企業聚焦集中,為企業培育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
【辦法建議】
建議針對生物醫藥企業集團建設以“健康”為中心的科技創新綜合體,制定具體鼓勵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一、建議制定創建生物醫藥科技創新綜合體的具體標準,標準要求堅持創新和國際化兩大主體內涵,以及體現產業協同、互聯網+、研發和市場協同等原則。在土地、財稅、人才政策方面全方位給予鼓勵和支持。
二、鼓勵“科創綜合體”通過投資并購發展壯大,尤其鼓勵已經初步實現研發創新及營銷體系在全球布局、產業結構涉足醫藥制造和服務等大健康產業綜合布局的生物醫藥企業集團;鼓勵具有創新意識的企業,以本土為中心和樞紐進一步完善提升全球創新網絡,對此建議出臺具體措施,在進出口金融、財稅、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三、鼓勵生物醫藥科創綜合體(包括投資并購的企業)以全球領先為目標,圍繞“健康”創新研發新技術、新產品,建議在針對“全球首發”的相關產品以及技術的注冊、申報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議”的模式給予綠色通道,加快產業化、市場化進程。
四、對生物醫藥科創綜合體的創新成果和產品及技術,繼續貫徹鼓勵政府優先采購、優先使用政策,建議會同衛生、人保、科技主管部門,出臺鼓勵醫療機構優先采購、臨床優先使用、醫保優先報銷的具體措施。
五、對具有國際化資源且具有創新能力轉化的企業,鼓勵他們從全球引進創新前沿的健康產品和技術,建議發展改革、科技、藥監、衛計、商務、知識產權、稅務等相關部門,制定專項扶持鼓勵政策、機制及具體措施。
關于加快建設醫學人工智能支撐體系的提案
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郭廣昌
【提案概述】
未來5到10年,是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從蓄勢待發到群體迸發的關鍵時期,尤其人工智能已成為新一輪全球競爭的技術制高點。據此,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在醫療健康領域的應用,對于加快重大疾病防控技術突破、占據生物醫學相關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的主導權、優化我國醫療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落地的重要支持和保證。
但當前我國醫學人工智能建設仍存在著諸多問題,例如人工智能在健康醫療領域發展程度仍有差距;國外企業領跑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與應用;“產學研”開放創新機制不完善及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制度不健全。對此,建議:(一)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有條件的開放共享;(二)成立國家醫學人工智能工程中心;(三)鼓勵和支持具有大規模醫療應用基礎的企業與高校;(四)加強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安全管理。
【提案依據】
2016年底,國務院發布《“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規劃》提出,未來5到10年,是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從蓄勢待發到群體迸發的關鍵時期。信息革命進程持續快速演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廣泛滲透于經濟社會各個領域,信息經濟繁榮程度成為國家實力的重要標志。
《規劃》中還強調:人工智能已成為新一輪全球競爭的技術制高點。應加快人工智能支撐體系建設,培育人工智能產業生態,促進人工智能在經濟社會重點領域推廣應用,打造國際領先的技術體系。
所以說,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在醫療健康領域的應用,對于加快重大疾病防控技術突破、占據生物醫學相關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的主導權、優化我國醫療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落地的重要支持和保證。
但是,當前我國醫學人工智能建設仍存在著諸多問題,具體包括但并不限于:
一、我國人工智能在健康醫療領域的整體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人工智能技術在基因組學、影像學、臨床大數據等領域的采集、存儲、分析挖據、運算處理的能力亟待提升。
二、國外企業領跑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與應用。IBM的智能認知系統“沃森”已經與國內21家醫療機構簽約,基于醫學文獻、醫療記錄等信息提供腫瘤臨床智能化診斷輔助服務,并開展醫療大數據研究支撐。
三、“產學研”開放創新機制不完善。人工智能技術我國還沒有構建起多學科、多機構協同研發的機制,影響精準預防、精準診斷、精準治療、精準藥物研發的實現進程。
四、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制度不健全。健康醫療大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對健康醫療大數據的采集、存儲、應用等方面的監管缺失,有可能導致利用我國人口、病種及基因信息進行定向藥物研發,轉基因食品研發,實施人種精確制導攻擊,威脅民族安全。
【辦法建議】
為此,建議:
一、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有條件的開放共享
加快推進惡性腫瘤、高血壓、糖尿病、出生缺陷和罕見病領域的健康醫療大數據的開放共享,完善人工智能在上述疾病領域的模型構建、深度學習算法訓練,實現對基因組學等大數據的采集、分析挖掘能力,切實加強人工智能技術在精準防治治療中的效果。
二、成立國家醫學人工智能工程中心,加快研發中國自主“沃森”
由國家發改委給予引導,由國內在醫學、藥學、信息技術專業具備一流學術水平的綜合性高等院校牽頭,吸引具備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基礎企業、人工智能技術開發企業、藥品研發企業等相關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研發自主知識產權的醫療智能認知系統。
三、鼓勵和支持具有大規模醫療應用基礎的企業與高校
建立長期和深層的合作機制政府利用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等政策措施,促進企業與高校合作建設研發機構和中試基地,實現技術、數據、學科資源共享,充分發揮產學研協同創新效應,提高研發效率,加速人工智能在健康醫療領域應用服務的落地。
四、加強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安全管理
研究當前醫療數據的使用現狀、權限邊界和最終流向,明確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存儲與分析都應當在境內進行的基本原則,盡快出臺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法律法規,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的開發、挖掘、應用等行為。對具有較高商業價值和應用前景的醫療大數據——例如人口健康信息、電子病歷、放射影像和病理報告、化驗結果、醫生病程記錄等,應當設置必要的使用權限加以監督和管理。 以上就是關于“復星郭廣昌提案:關注大健康 建議推動人工智能應用醫療”的內容,希望大家看的開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夠積極的分享本網站,讓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復星郭廣昌提案:關注大健康 建議推動人工智能應用醫療”內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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