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P2P投資人將如何選擇靠譜的
貸“爆雷”聲不絕于耳,形成一種事實上的打破剛兌,只是代價過于慘烈。
貸行業自誕生之日起,剛性兌付就如影隨形。無論是平臺自擔保,還是通過關聯方擔保,都是貸行業能夠吸引投資人的基礎——但這恰恰為監管所不容。
過去兩年的互聯金融專項整治,一直在要求P2P破剛兌。監管高壓下,有平臺在嘗試主動打破剛兌,于是出現了融資性擔保公司及保險公司的合作模式。
簡言之,平臺自身或關聯方不能擔保或剛性兌付,而是由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等第三方擔保。但這些模式經不起細究,深查之后發現假擔保、套路保險比比皆是,投資人的確防不勝防。
在這種情況下,P2P 投資人將如何選擇靠譜的平臺投資?
一 、P2P平臺“牽手”融資擔保機構在金融機構去剛兌的大趨勢下,監管部門多次強調,貸平臺的本質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眾存款、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師父說:“內心無惡則無苦2018年初以來,眾多P2P平臺紛紛取消風險備付金或質量保障服務專款。
雖然《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但在政策安排上,允許貸機構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擔保或者與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合作。
P2P平臺與融資擔保公司的合作模式有兩種:一種是貸平臺本身有項目,出于增信和分散風險考量,上線之前拉擔保公司做擔保;另一種是擔保公司向平臺推薦項目并進行擔保。
麻袋研究院認為,目前擔保公司對投資人(出借人)資金安全的擔保分為全額本息擔保、有限擔保和有條件擔保三種類型。
全額本息擔保即借款人違約逾期不還款,
擔保公司對投資人本息全額賠付,在該種模式下往往還有保險公司對擔保公司進行再擔保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質)押物。
有限擔保則是指,平臺在擔保機構設立風險保障金計劃,在風險保障金賬戶當期余額不足以賠付參加該計劃的所有違約借款人的當期逾期本息時,則按照借款人逾期本息的一定比例賠付投資人。
有條件擔保則指,擔保公司對逾期項目的賠付標準設立了苛刻的門檻,比如要求只在借款人失去償還能力時才提供賠付。
從目前各大貸平臺的實踐來看,能夠做到全額本息擔保的非常少見,大部分平臺是有限擔保或有條件擔保。
二、有擔保的P2P平臺也不一定安全2018年4月3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發布公告,依據相關規定注銷中源盛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源盛祥”)、中瑞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華財正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3家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許可證。據北京商報報道,一場圍繞融資擔保的強監管也正在展開,多地金融機構開始全面檢查融資擔保公司違規行為,一旦發現有嚴重違規情況,將直接注銷擔保業務許可證。
目前,與中源盛祥合作過的P2P公司,除愛投資和簡單理財以外,銀豆、微投天下、多美貸、安逸投和愛錢幫均已爆雷。愛投資官智選服務保障計劃雖公布有第三方擔保機構對出借人資金進行擔保,但并未公布合作的擔保公司是否仍是中源盛祥。
另外,銀豆之前上線的一個“汽車配件企業流動資金周轉”的借款項目,由中源盛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推薦并承擔擔保。項目逾期后,擔保公司中源盛祥以借款人未失去償還能力拒絕代償。這種就屬于典型的“有條件擔保”。
麻袋研究院認為,對一些沒有融資擔保業務許可證,或者許可證已過期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借款項目進行的擔保,以及擔而不保行為都屬于“假擔保”。另外,并不是擔保公司對平臺的所有產品都提供擔保,而是只對一些底層資產質量相對較好的項目進行擔保,或者對有抵押(質押)物的項目進行擔保,即所謂的選擇性擔保。
目前,《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規定:“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而一些與P2P平臺合作的擔保公司可能存在過度擔保的情況。
擔保公司選擇性擔保、擔而不保、過度擔保等情況屢見不鮮。而缺乏風險辨別能力的投資者往往容易被誤導,以為有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的貸平臺就非常安全。
除了融資擔保公司外,與P2P平臺合作對借款項目進行擔保的還有資管公司、創投公司等。如與禮德財富合作的江蘇宗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揭陽市匯融投資有限公司、揭陽市升恒投資有限公司、揭陽市鑫輝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但7月 23日,禮德財富實際控制人鄭彥森已跑路,且平臺涉嫌非法集資詐騙,已被廣州警方立案偵查。
三、“牽手”P2P的保險公司,有哪些隱藏套路?由于P2P行業本身的高風險性,目前與保險公司真正建立合作關系的貸平臺并不多。據麻袋研究院統計,貸之家排名前50的平臺中,與保險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的不到15家。
P2P平臺與財險公司的合作方式與擔保公司相類似。區別在于,由于保險公司合作門檻較高,會對平臺的屬性、股東背景、合規情況等進行較為嚴格的評估,并向銀保監會進行備案,因此收取的保險費較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費高。另外,擔保公司在對逾期債權足額墊付后,債權對應的借款人其后的本息、罰息等歸墊付機構,保險公司則只是賺取保費。
目前,P2P的主要險種有:資金交易險、賬戶安全險、借款人意外險、抵押物滅失險、履約保證險等。除了履約保證險之外,其他險種都屬于小概率事件,比較雞肋。
目前,貸行業備案尚未完成,不少保險企業出于審慎經營原則,對與P2P行業的合作敬而遠之。而P2P平臺又希望能夠與保險公司建立合作,對平臺進行增信。麻袋研究院據公開資料統計,整個P2P行業中,與保險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的平臺不到10%。
雖然有一些平臺宣傳與保險公司進行合作,保障投資人利益。但事實上,推出的險種主要是賬戶安全險等發生概率比較小的險種,對投資人來說形同虛設,而且增加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
以某平臺與中國人壽財險合作推出的信貸審核保險為例,該險種主要保障:在為投資人或其相關主體提供標準化信貸審核服務的過程中,因疏忽或過失、而需承擔的損害賠償。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貸平臺的疏忽或過失如何界定與量化、的推定都存在一定的灰色區域,即便真的是平臺的疏忽或過失,也難以真正保護投資人利益。
麻袋研究院認為,隨著一些不合規或者實力較差的貸平臺逐漸被淘汰出局,及傳統保險公司出于業務拓展的需要,保險公司對與貸平臺合作的態度在未來會發生較大程度的轉變,并逐步加深與P2P行業的合作。
由于保險公司較融資性擔保公司具有更強的公信力和履約能力,除了對貸平臺的實力、底層資產的質量有要求外,收取的保費也相對較高。因此,對于貸投資人來說,與保險公司合作的貸平臺投資收益率,比與融資性擔保公司合作的貸平臺低1~3個百分點。
雖然貸平臺與保險公司合作會增加平臺運營成本,但對貸平臺而言,可以為平臺增信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對投資者而言,如果項目逾期,可以獲得保險公司賠付。對保險公司而言,與貸平臺合作推出履約險,可以拓寬營收渠道。
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少貸平臺為吸引投資者,在未與保險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的情況下,在官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投資人。如7月31日爆雷的“草根投資”在其APP、公眾號等媒體渠道,廣泛宣傳“草根投資與PICC合作履約保證資產重磅上線”、“草根投資近期已與PICC等保險巨頭達成戰略合作”等內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修心:曾幾何時司廣州市分公司在“草根投資”爆雷后,立即發布澄清公告,稱從未與“草根投資”進行過合作,與其之間不存在任何保險合同關系。
雖然保險公司具有較強的公信力,但與 P2P平臺合作的保險公司也存在以下套路:
(1)在P2P平臺不提供保險合同,因此投資人無法看到具體保險條款,尤其是模棱兩可的免責條款,如“被保險人明知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償付能力或還款意愿存在嚴重問題或障礙仍同意借款或怠于采取必要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
(2)保險金額并非本息全保,如某保險公司的保險金額為被保險人在借款期間內本人的利息和實際損失,但利息賠償最多不超過3個月;
(3)絕對免賠額條款。絕對免賠額,指在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必須超過一定金額或比率,保險人才對超過部分承擔賠償,損失在規定限額以下的,保險人不予賠償。如絕對免賠額為500元,則500元以下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付。若實際損失為2000元,則賠付1500元。
在風險備付金模式難以為繼、融資性擔保公司擔而不保或無力擔保,保險公司套路不斷的情況下,那么投資人該如何選擇靠譜的P2P平臺進行投資呢?
麻袋研究院認為,對風險偏好較低的投資人,在選擇有保險公司對投資人資金進行保障的貸平臺進行投資時,除了要對平臺的合規性進行謹慎考察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一旦借款項目發生逾期,能部分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的只有履約保證保險,且該險種并沒有覆蓋平臺的全量借款業務,而其他險種只能是聊以自慰;
(2)即便是履約保證險也要防止被套路:一要看清合約中的被投保人是不是投資人;二要看保險金額是否本息全保;三看賠付的及時性,有些平臺是在項目逾期發生2個工作日內賠付,而有些則需要漫長的等待。
(3)在投在工作上很可能導致你的潛在合作伙伴的丟失資前,要查看平臺跟投資人是否簽署投保協議,如果沒有投保協議,有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4)仔細查閱投保協議,一般保險公司的履約條款都較為苛刻,會在投保協議載明諸多免責條款,因而實際中可能難以得到賠付。
對有一定風險容忍度的投資人,可選擇信息披露完整、風控能力突出和股東背景強大的合規平臺進行投資。信息披露是否完整、準確,風控能力是否突出的識別等往往具有一定的專業門檻,因此,股東背景則是相對簡單和值得信賴的一個指標。
首先,股東背景強大的平臺,股東還會利用自身豐富的管理經驗給平臺的日常運營提供決策咨詢;其次,背景強大的控股股東還會對平臺運營的合規性提出要求;最后,還會在資金募集或風控技術方面為平臺提供支持。麻袋研究院認為,在當前貸平臺不斷爆雷的背景下,追求穩健低風險的投資者,可選擇股東背景強大的P2P平臺進行投資,但務必要通過工商信息穿透查詢實際控股股東,了解其真正實力。
四、小結與展望目前,傳的全國187條案驗收細則尚未出臺,P2P行業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爆雷潮后,投資者信心不足,行業資金凈流出持續增長。加之宏觀層面流動性緊張 ,整個貸行業的清退整頓還將繼續。在去剛兌背景下,如何建立投資者資金安全長效保護機制成為P2P行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麻袋研究院認為,就目前的監管框架下,首先,打鐵還需自身硬,平臺應該努力提升自己的風控能力和運營能力;其次,加強投資者教育不能只是紙上談兵,要付諸行動;第三,聯合行業協會,加強市場化化解風險的機制建設,完善風險緩釋機制;最后,在投資者無力辨別是否涉及假擔保和保險套路的情況下,投資股東背景強大的P2P平臺是較為穩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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