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特殊兒童”5歲娃告贏了幼兒園
家長稱孩子在幼兒園遭受長期虐待,園方向全體家長發布公開信稱孩子“具有特殊兒童傾向”。因認為公開信對孩子的名譽造成了嚴重侵害,孩子起訴園方要求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上午,本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判決孩子勝訴。
被稱“特殊兒童”5歲娃告贏了幼兒園(供圖/網絡)
牛牛媽媽介紹,牛牛在艾毅幼兒園天通校園學習了兩年半,但一直表示不愿意去幼兒園,于是她為孩子辦理了轉園。為了了解孩子在幼兒園的情況,牛牛媽媽希望園方隨意提供兩天的監控視頻。
但牛牛媽媽表示,幼兒園最后拿出了孩子最后一天在幼兒園的錄像:牛牛整個上午躲在臥室角落無人看管,下午又被老師虐打,“簡直太觸目驚心了。”牛牛媽媽找到幼兒園維權,園方卻不承認虐待行為。牛牛媽媽因此通過微信公眾號披露了此事。
而幼兒園在牛牛離園后,向在園內就讀的幼兒家長發放了一封公開信,否認了虐待行為的存在,并稱牛牛“具有特殊兒童傾向”,園方安排了專家進行觀察,并為牛牛所在的班級專門增加了一名教師給予特殊照顧看護。
“我們向教委遞交了全部資料,教委的調查顯示,無法認定暴力行為的存在。”園方表示,公開信的發布僅僅是為了澄清事實,“特殊兒童”本身是個中性詞,并非為了貶低牛牛。
而牛牛媽媽表示,幼兒園這封公開信顛倒黑白,其影響范圍之廣,已經影響到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小區里的一些孩子對牛牛說,‘你有病,我不和你玩’。”五歲的牛牛被貼上了這樣的標簽,牛牛媽媽既心痛又無奈,為了保護孩子,一家人搬離了原來的小區。
一審被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后,牛牛提出上訴,上午,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
牛牛媽媽表示,在轉到新的幼兒園后,老師為他進行了專門的心理輔導。“表面上孩子已經有了很大變化,但是卻有了永遠的心靈創傷。”
經審理,三中院支持了牛牛的全部訴訟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園方對牛牛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記者劉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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