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陸川法官被殺 民眾不斷地聲援受害法官譴責兇手
1月26日,當事人龍建才因1起離婚案件,22年后手持刀刃殺害主辦法官——廣西陸川縣人民法院沙坡法庭原庭長傅明生,這則“法官被殺”的新聞,讓很多人心碎,也讓許多民眾不斷地支援受害法官、譴責兇手。
2月5日,微信公眾號“長安劍”(ID:changan-j)發表《陸川法官被殺,為何輿論這次出奇地1致?》1文。
文章以下:
1月26日,除夕前1天,廣西陸川1名已退休的傅姓法庭副庭長,被1男子持刀刺死。據媒體報導,該男子為傅法官曾審理過的離婚案件當事人,曾對妻子有過家暴行動。雖然當時,法官依法做出判決,但男子長時間懷恨在心,產生報復心理,遂下此狠手。
消息1出,立刻點燃了輿論場。但是,這次輿論空前1致,對兇手的譴責、對受害法官的吊唁、對法律及時“出拳”的呼吁,成為刷屏般的共鳴。
5日清晨,中國長安網官方微博的發聲,更是擲地有聲:
“奪取馬彩云法官生命的槍聲猶在耳旁,又1位共和國的法官被1個20年前確當事人殘暴殺害!兇手勢必遭到法律的重辦!不要再讓正義蒙羞,不要再讓法袍染血!”
今天,想借法官、網友和中央文件的口,對“陸川法官被殺”1事,說3句話——
第1句
法官說:“對1些習慣了用強勢和肢體解決問題的人來講,法律只是工具,不是信仰!”
法官張1鳴:作為1名法院工作人員,我想說,法官不是神,不能"包治百病";打官司看證據,沒證據再冤枉也可能敗訴。只是很多人打官司之前,心理已有了負面預設“不利的結局是人為的”。所以,當事人很容易把敗訴的緣由怪罪到法官身上,然后跟蹤他、要挾他,乃至用各種手段去傷害他和他的家人。
山西某法官:我從事民事審判數10年,屢次遇到懷揣匕首、磚頭來要挾我確當事人。之所以化險為夷,也只能說命好,或當事人只想嚇唬我1下。如果是偏執的逃亡徒,我恐怕同樣成烈士了。
微信公眾號“小法官漫談”:(對1些人而言),內心的冤仇與案件處理進程及結果公正與否無關,他把生活積累的仇怨,全部轉嫁到處理其案件的法官身上,將法官作為宣泄對象。
法官不能謝絕裁判。那些矛盾大的在民政局離不掉的,必定都到了法院。而只要1方堅持離婚,法官肯定終究判決離婚,畢竟結婚自愿、離婚一樣自愿,1張結婚證也不應當束縛住另外一個人的自由。那末,判決離婚,就是法院的錯、法官的錯嗎?如果不判決離婚呢?堅持離婚的那1方是否是又會對法官懷恨在心,會不會也要持刀相向?
湖北某法官:我1同仁,被當事人砍了1斧子。有人說,多檢查1下自己的態度,他為何不砍他人?后來發現兇手是1位患精神病確當事人。這位同仁才得已昭雪。
法官微偉:只有做過民事法官的人材知道,那個卷宗下層層疊疊,絲縷交織的愛恨情仇,他們是如何亮堂堂地考驗法官的智慧。法庭不是錄相廳,回放不了最客觀的真實,而習慣了用強勢與用肢體解決問題的人們,法律只是他們的工具,卻不是他們的信仰,他們堅持自己的,就像當初相信自己的真諦和拳頭1樣篤定。
微信公眾號“案件哥”:兇手不但是朝著遇害法官捅下去,而且是照著我們所有的法官捅下去的!匕首深深地扎在我們的心里——難道我們無數個燈下加班的夜,難道我們數10年如1日的堅守,換來的可能就是1個奪去我們生命確當事人?如此殘酷地奪去1個生命,還談甚么理智!但我們還必須給他1個公正的審判,即便最后的結果是極刑,他最少還有個和家人告別的機會,而那個血泊中永不瞑目的法官,他還有這樣的機會嗎?
馬彩云、傅明生……每每看到類似事件報導,心里總是很難受。
除極個別“害群之馬” ,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能夠實行自己入職宣誓時的許諾,做公平正義的保護者。而1些當事人抱怨法官,其實不是由于法官作奸犯科或裁判不公,更多是由于源于他們的非理性,和“信仰拳頭勝過信仰法律”。個別當事人,很容易把敗訴的緣由怪罪到法官身上,在法官身上投射自己的所有不滿,讓無辜法官,成為其個人失敗境遇的“埋單者”。
對這樣的兇手,我們必須譴責!
第2句
網友說:“殺人者必須依法重辦,這既是對政法工作者權益的保護,更是為了保護我們每個人的安全感不受侵犯、不遭踐踏!”
每次出現“法官被殺”的新聞,不可否認,會有下面這樣的雜音出現:
但這次,更多的網友,發出的是理性之聲、正義之聲:
網友“我在南疆看風景”:法官被殺,真的是社會之痛,是法律之痛,是法治法制之痛,更是所有人的痛。固然,最痛的是該法官的家人!
網友“周貴長律師”:最近幾年來,老百姓對司法公正的質疑聲很多,法官的辦案時間愈來愈長,但我們不能把全部責任推給法官個人。面對爆發式增長案件,審理案件的法官卻卡在了額度上,數量有限的法官只能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如果他們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我們老百姓不但不呼吁,不但不幫助,反而還在那里興災樂禍,那我們還有甚么權利要求法官去保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網友“菜菜”:這樣聳人聽聞的事情其實不是第1次,上1次躺在血泊里的是馬彩云。有人說,憤怒和譴責是徒勞的,但這個社會的良知正在于此——即便做惡的人是極少數,大多數人不會無動于中。如果當下次法官被害不被刷屏的話,死掉的就不單是那1個法官的肉體,而是眾法官的心了。刷屏不能讓人復活,但憤怒與譴責仍然有價值。意義便在于此。不能讓法官心寒。依法嚴辦,絕不留情。
網友“大燕喵王”:作為普通百姓的1員,在看了這則慘事后,最大的感觸是:此人簡直就是個變態!20年的冤仇,由妒忌起了殺心,這不管如何都不是正常人所應為、所能為。沒錯,受害者是法官,但他同時更是1個人,有愛人,有孩子——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在極其荒誕的情境下,成為這樣的受害者。
殺人者必須依法重辦,這既是對政法工作者權益的保護,更是為了保護我們每個人的安全感不受侵犯、不遭踐踏!
雖然有冷言冷語,但這次,絕大多數網友與法官站在了1起。輿論場愈來愈理性、進步,人們愈來愈能辨別,法治的要義是中庸之道,是既不讓所謂“強者”借權利以凌弱,也不讓所謂“弱者”借輿論以凌強,而是讓公平正義抵達每個人。這樣的法治社會,才有讓每一個人安心的氣力;生活在這樣的社會,才有安全感。
對正義的網友,我們必須點贊!
來源:視察者網1月26日,當事人龍建才因1起離婚案件,22年后手持刀刃殺害主辦法官——廣西陸川縣人民法院沙坡法庭原庭長傅明生,這則“法官被殺”的新聞,讓很多人心碎,也讓許多民眾不斷地支援受害法官、譴責兇手。
2月5日,微信公眾號“長安劍”(ID:changan-j)發表《陸川法官被殺,為何輿論這次出奇地1致?》1文。
文章以下:
1月26日,除夕前1天,廣西陸川1名已退休的傅姓法庭副庭長,被1男子持刀刺死。據媒體報導,該男子為傅法官曾審理過的離婚案件當事人,曾對妻子有過家暴行動。雖然當時,法官依法做出判決,但男子長時間懷恨在心,產生報復心理,遂下此狠手。
消息1出,立刻點燃了輿論場。但是,這次輿論空前1致,對兇手的譴責、對受害法官的吊唁、對法律及時“出拳”的呼吁,成為刷屏般的共鳴。
5日清晨,中國長安網官方微博的發聲,更是擲地有聲:
“奪取馬彩云法官生命的槍聲猶在耳旁,又1位共和國的法官被1個20年前確當事人殘暴殺害!兇手勢必遭到法律的重辦!不要再讓正義蒙羞,不要再讓法袍染血!”
今天,想借法官、網友和中央文件的口,對“陸川法官被殺”1事,說3句話——
第1句
法官說:“對1些習慣了用強勢和肢體解決問題的人來講,法律只是工具,不是信仰!”
法官張1鳴:作為1名法院工作人員,我想說,法官不是神,不能"包治百病";打官司看證據,沒證據再冤枉也可能敗訴。只是很多人打官司之前,心理已有了負面預設“不利的結局是人為的”。所以,當事人很容易把敗訴的緣由怪罪到法官身上,然后跟蹤他、要挾他,乃至用各種手段去傷害他和他的家人。
山西某法官:我從事民事審判數10年,屢次遇到懷揣匕首、磚頭來要挾我確當事人。之所以化險為夷,也只能說命好,或當事人只想嚇唬我1下。如果是偏執的逃亡徒,我恐怕同樣成烈士了。
微信公眾號“小法官漫談”:(對1些人而言),內心的冤仇與案件處理進程及結果公正與否無關,他把生活積累的仇怨,全部轉嫁到處理其案件的法官身上,將法官作為宣泄對象。
法官不能謝絕裁判。那些矛盾大的在民政局離不掉的,必定都到了法院。而只要1方堅持離婚,法官肯定終究判決離婚,畢竟結婚自愿、離婚一樣自愿,1張結婚證也不應當束縛住另外一個人的自由。那末,判決離婚,就是法院的錯、法官的錯嗎?如果不判決離婚呢?堅持離婚的那1方是否是又會對法官懷恨在心,會不會也要持刀相向?
湖北某法官:我1同仁,被當事人砍了1斧子。有人說,多檢查1下自己的態度,他為何不砍他人?后來發現兇手是1位患精神病確當事人。這位同仁才得已昭雪。
法官微偉:只有做過民事法官的人材知道,那個卷宗下層層疊疊,絲縷交織的愛恨情仇,他們是如何亮堂堂地考驗法官的智慧。法庭不是錄相廳,回放不了最客觀的真實,而習慣了用強勢與用肢體解決問題的人們,法律只是他們的工具,卻不是他們的信仰,他們堅持自己的,就像當初相信自己的真諦和拳頭1樣篤定。
微信公眾號“案件哥”:兇手不但是朝著遇害法官捅下去,而且是照著我們所有的法官捅下去的!匕首深深地扎在我們的心里——難道我們無數個燈下加班的夜,難道我們數10年如1日的堅守,換來的可能就是1個奪去我們生命確當事人?如此殘酷地奪去1個生命,還談甚么理智!但我們還必須給他1個公正的審判,即便最后的結果是極刑,他最少還有個和家人告別的機會,而那個血泊中永不瞑目的法官,他還有這樣的機會嗎?
馬彩云、傅明生……每每看到類似事件報導,心里總是很難受。
除極個別“害群之馬” ,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能夠實行自己入職宣誓時的許諾,做公平正義的保護者。而1些當事人抱怨法官,其實不是由于法官作奸犯科或裁判不公,更多是由于源于他們的非理性,和“信仰拳頭勝過信仰法律”。個別當事人,很容易把敗訴的緣由怪罪到法官身上,在法官身上投射自己的所有不滿,讓無辜法官,成為其個人失敗境遇的“埋單者”。
對這樣的兇手,我們必須譴責!
第2句
網友說:“殺人者必須依法重辦,這既是對政法工作者權益的保護,更是為了保護我們每個人的安全感不受侵犯、不遭踐踏!”
每次出現“法官被殺”的新聞,不可否認,會有下面這樣的雜音出現:
但這次,更多的網友,發出的是理性之聲、正義之聲:
網友“我在南疆看風景”:法官被殺,真的是社會之痛,是法律之痛,是法治法制之痛,更是所有人的痛。固然,最痛的是該法官的家人!
網友“周貴長律師”:最近幾年來,老百姓對司法公正的質疑聲很多,法官的辦案時間愈來愈長,但我們不能把全部責任推給法官個人。面對爆發式增長案件,審理案件的法官卻卡在了額度上,數量有限的法官只能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如果他們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我們老百姓不但不呼吁,不但不幫助,反而還在那里興災樂禍,那我們還有甚么權利要求法官去保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網友“菜菜”:這樣聳人聽聞的事情其實不是第1次,上1次躺在血泊里的是馬彩云。有人說,憤怒和譴責是徒勞的,但這個社會的良知正在于此——即便做惡的人是極少數,大多數人不會無動于中。如果當下次法官被害不被刷屏的話,死掉的就不單是那1個法官的肉體,而是眾法官的心了。刷屏不能讓人復活,但憤怒與譴責仍然有價值。意義便在于此。不能讓法官心寒。依法嚴辦,絕不留情。
網友“大燕喵王”:作為普通百姓的1員,在看了這則慘事后,最大的感觸是:此人簡直就是個變態!20年的冤仇,由妒忌起了殺心,這不管如何都不是正常人所應為、所能為。沒錯,受害者是法官,但他同時更是1個人,有愛人,有孩子——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在極其荒誕的情境下,成為這樣的受害者。
殺人者必須依法重辦,這既是對政法工作者權益的保護,更是為了保護我們每個人的安全感不受侵犯、不遭踐踏!
雖然有冷言冷語,但這次,絕大多數網友與法官站在了1起。輿論場愈來愈理性、進步,人們愈來愈能辨別,法治的要義是中庸之道,是既不讓所謂“強者”借權利以凌弱,也不讓所謂“弱者”借輿論以凌強,而是讓公平正義抵達每個人。這樣的法治社會,才有讓每一個人安心的氣力;生活在這樣的社會,才有安全感。
對正義的網友,我們必須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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